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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钢筋重量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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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08: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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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时,是否应该取双倍试样复检,请专家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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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0: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提问者及时关注并给予回答点评,方便管理人员奖励检测币。如问题已解决,请修改主题分类为已解决。谢谢。你的及时表态将决定您解答问题的时间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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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4: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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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偏差初检不合格后,能不能进行复检各方争论比较多,一方是依据GB/T17505-1998≤钢及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要求≥规定,有一项不合格,可对该项从原产品上取相同的双倍式样进行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则这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应退场。一方认为钢筋作为均质性材料,重量偏差不合格后再次进行复试的几率也不大,没有进行复试的必要,直接判为不合格,这在某些地区已实施,从GB1499.1-2007的修改稿中也表达了重量偏差不允许复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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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14: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量偏差初检不合格后,能不能进行复检各方争论比较多,一方是依据GB/T17505-1998≤钢及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要求≥规定,有一项不合格,可对该项从原产品上取相同的双倍式样进行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则这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应退场。一方认为钢筋作为均质性材料,重量偏差不合格后再次进行复试的几率也不大,没有进行复试的必要,直接判为不合格,这在某些地区已实施,从GB1499.1-2007的修改稿中也表达了重量偏差不允许复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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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1 21: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程检测网检测交流官方QQ群
重量偏差不合格,原则上应该要求该规格的钢筋退场处理的。不可以复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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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0: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量偏差不合格,原则上应该要求该批钢筋退场处理。不可以复检。GB1499.1-2007的修改稿中也表达了重量偏差不允许复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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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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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99.1-2007的修改稿中未见表达了重量偏差不允许复检的规定?请楼上详细说在那一条款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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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08: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可以复验,不能双倍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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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0: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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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钢筋原材重量偏差复检问题,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做过如下答复,仅供大家参考。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钢检质发( 2013)2号

对GB 1499.1-2008有关问题的回函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来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在函中提到依据GB 1499.1-2008标准“对钢筋重量偏差的测量检验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是否可以复验”的问题。在标准中未明确重量偏差是否复验,我中心在执行国家监督抽查中,依据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5.2-2010《热轧光圆钢筋》,“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可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原样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备用样复检”,对重量偏差仅在原样上复检,并不进行复验。
     此致,仅供参考。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3.1.22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钢检质发( 2013)3号

对GB  1499.2-2007有关问题的回函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来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在发给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函中提到依据GB 1499.2-2007标准“对钢筋重量偏差的测量检验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是否可以复验”的问题。在标准中未明确重量偏差是否复验,我中心在执行国家监督抽查中,依据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5.1-2010《热轧带肋钢筋》,“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可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原样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备用样复检”,对重量偏差仅在原样上复检,并不进行复验。2012年修订的GB 1499.2标准“复验与判定”中,己规定“钢筋的重量偏差项目不允许复验”,该标准已上报标委会待批。
     此致,仅供参考。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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