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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流] 检测人员可以拿有害气体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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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09: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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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测节能过程中,切割板材和处理拉伸板时有有害气体,有谁知道是否有有害气体补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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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09: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一些认识
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津贴,其实在我国不同时期以及在各地有不同的叫法,譬如:有毒有害岗位津贴(高温津贴),高毒物岗位津贴,特殊工作岗位津贴,保健费、等等……国家的法规在变化,政府的部门也在重组或撤销,所以这个津贴的名字也在变化着。但万变不离其踪,仔细研究下,还是会发现一些印记的。

最初,这个岗位津贴是为了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给那些艰苦岗位的,所谓艰苦,就是工作地点偏远、或工作环境差、或工作强度大、或工作对人伤害大。所以一开始,主要是煤矿啊、化工等行业的特定工种享受,毕竟如果待遇都一样,谁愿意干脏、累而且危险性高的工作啊。最早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原国家劳动总局对一些行业的艰苦岗位进行了临时岗位津贴的试行,不过年代久远,我没找到太多的信息。

然后看最早是92年原劳动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因为之前国家的经济体制,所以针对的对象也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也限定在化工、冶金、有色、煤炭等行业,不过应该在来年扩大到建筑、建材、石油、船舶、林业、纺织等行业,符合条件的工作应该是:体力劳动强度达到四级以上;高温作业达到四级(青海、西藏、内蒙、新疆以及哈尔滨以北地区除外)以上;粉尘作业达到四级以上;噪音达到100分贝(ab)以上(每天累计工作时间6小时以上);毒物危害达到三级以上的方可申请新列入艰苦岗位。根据这个,原劳动部、财政部在92年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在通知中对上段中提到的《意见》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的津贴标准: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并结合实际劳动条件状况,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日津贴标准提高后分别为:
甲等 极度危害 2.0元
乙等 高度危害 1.5元
丙等 中度危害 1.2元
丁等 轻度危害 0.9元




化工部根据《通知》,进一步细化,93年出台了《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实施意见》。明确了岗位范围,岗位分级以及津贴标准。其他行业,如水利,农林牧副渔都有相应的文件和津贴标准,这里就不在累述了。这个标准,从今天的物价水平来看,是太低了。那后来国家有没有提高标准呢?很遗憾,我搜索了一下,到目前,没有发现国家层面的规章有任何的更新。就是在90年代中后期,部分省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对津贴的标准进行了更新,如吉林、新疆等。再后来,05~07年,部分省市对煤炭井下工作津贴进行了提高。跟得上时代的,我只查到在08年河北省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进行了大幅提升,达到每班25元。其他省市没看到动作。有兴趣的同行可以到各自省的劳动保障部门查询。




大家都知道,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我国有多个法规提到有害岗位津贴。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GBZ225-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4.8.13 给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适当岗位津贴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


但都点到为止,语焉不详,说要参考照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在哪儿呢,搜了半天,只有这个93年的化工部的靠点儿边。不过我想,这个危害岗位津贴,应该跟高温津贴一样,是非强制性的,也就是企业自愿,不信你拨12335问,我是没在法规里发现罚则。



所以,我的看法是,如果你想建立企业内的危害岗位津贴,可以参照原化工部的要求,毕竟这是唯一的全国标准,当然标准太低,×10还差不多;或者你可以参照河北省的要求,那个还实际点儿。



补充两点:




一是看到上海给有毒有害岗位还发保健食品费:甲类3.75元/天、乙类3.25元/天、丙类2.70元/天,上次更新是98年。如果你的企业在上海,可以参考执行。

二是现在事业单位应该还有特殊工种岗位津贴,主要也是有毒有害岗位,熟悉可以参照。

最后,至于岗位津贴究竟该给多少,咨询当地人社局才是正途。否则像我这样搜索大半天,码字大半天,不仅劳心,而且伤神,最后还得不出个所以然来,简直是吃饱了没事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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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1 15: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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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zljc 发表于 2012-4-11 09:54
关于职业危害岗位津贴的一些认识
职业病危害工作岗位津贴,其实在我国不同时期以及在各地有不同的叫法,譬 ...

多谢了,我在网上也是找到这点信息,所以想求助同僚是否有高一点标准补助,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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