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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9]88号文的要求,标准修订组认真贯彻国家节材节能,环境保护的政策,调查研究,进行大量钢筋焊接试验,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资料,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材料; 4 钢筋焊接; 5 质量检验与验收; 7焊接安全。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 1.增加了术语和符号; 2.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特别是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中细晶粒钢筋的出现,做了细晶粒钢筋各种焊接方法的试验后,增加了适用于焊接的钢筋牌号和规格; 3.对用于钢筋电渣压力焊的钢筋下限直径,从14mm延伸至12mm; 4.在焊接工艺方法方面,将箍筋闪光对焊从原来“钢筋闪光对焊”中列出,增补内容,单独成节; 5.在钢筋电弧焊中,增加了CO2气体保护电弧焊的内容; 6.在钢筋气压焊方面,增加了半自动钢筋固态气压焊和钢筋氧液化石油气熔态气压焊的内容; 7.在预埋件T形接头焊接中增加了钢筋埋弧螺柱焊。 在质量检验与验收的一般规定中,对于焊接接头拉伸试验质量要求作了较大修改,更好地符合生产实际,便于操作;对焊箍筋接头质量要求,独立成节;增加对焊箍筋接头、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的连接方式和力学性能检验为主控项目。
新增第7章焊接安全。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即:1.0.4,3.0.8,4.1.4,5.1.9,5.1.10共五条,必须严格执行。 与JGJ18-2003中条文比较,条文内容有所修改补充。 本规程第1版于1965年批准发布以来,随着钢筋焊接技术的不断发展,经84版、96版、2003版,至此已是第四次修订。 钢筋焊接技术具有很多优越性,是一项节材、节能、少尘、少烟的环保技术,钢筋焊接工作者应正确实施规程,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精益求精,有所创新,为国家经济建设作贡献。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西安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电话:029-88644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