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倾斜的数据处理及依据
数据处理
房屋倾斜测量,宜通过房屋顶部相对于底部或各楼层间上部相对于下部的水平位移,分别计算整体或各层间的倾斜率和倾斜方向。
主要依据
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3项目总工总结的常见问题
a. 房屋的倾斜本质上是反映沉降趋势的,因此倾斜规律一般与沉降趋势一致。如果沉降或倾斜数据很小,可能是测量误差导致的时候则不能反映规律的一致性。
b. 当房屋沉降较小,而现场仪器测量的倾斜却很大甚至超过危房标准,则现场可以采用吊垂线法试测。如果采用吊锤法测量数据仍然超限,则建议删除倾斜章节内容。
c. 对于钢柱厂房外贴墙的倾斜以墙面为测点是不合适的,此时应单独测量抽查的钢柱棱角。.
d. 对于围墙的倾斜测量与沉降一样不能反映主楼的倾斜,故应单独说明围墙或重新布点。
e. 检测报告中需明确测点:外墙转角、外墙面、混凝土柱面、钢柱棱角等。
f. 房屋整体倾斜限值注意事项参考第2.3.1条(3)项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