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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23: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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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资深民工 于 2018-4-21 06:12 编辑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规范规定了钢筋数量和长度,做了重量试验后可以重复身份再做抗拉抗弯试验。
问题是长度不合适,怎么办?我们作为第三方试验室是向委托方交代明白,如果他们只送5根长的,那么我们要加收抗弯试件的加工费,如果他们不想多交这个费用,就另外送加工好的抗弯试件。
施工单位工具齐全,工人熟悉业务,他们一般都是愿意加工好送来,试验室还可以以后多卖废铁。
类似的型钢试验也是一样,委托方想偷懒,试验方就另收加工费。委托方想节约,那么就按照规范加工好送来。
还有类似的混凝土试件,委托方把试件拆模后就送来,试验方到期试验,加收试件养护费(水电、人工)。如果是到试验期送来,则仅仅收抗压试验费。
还有前几天有人询问钢管锚杆拉拔,其实也一样。委托方加工管芯,试验方按照一般锚杆拉拔收费,委托方不管,那么试验方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另外加收管芯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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