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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要城市化,经济发展需要城市化,(地级)城市应有直接细化国家法规与政策的作用。 目前,直接细化国家法规与政策的机构是省委、省政府等省级机构,省委、省政府等对城市具体情况的了解,都不如市委市政府(本地的),省委、省政府在国家与地级市之间,插了一脚,一方面使得国家政策法规变了形,另一方面也会脱离(地级市)城市具体情况,这不利于城市化发展,不利于国家发展。 举例:1、2016年的G20在杭州举办,举办者如果是杭州市政府,由于杭州市的行政力量有限,杭州市委、市政府自然会发动全体市民参与,会与广大市民一起,就会借G20契机,将城市建设好,将道路、环境搞好,将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G20得到全体市民的支持后,安全即能得到保障,这有利于城市发展,但是,这次G20的实际举办者是省委、省政府,由于省委省政府的行政力量很强大,省委省政府就不与全体市民一起,反而来个以市民为防患对象,转移动用大量财力,采用限行限车限快递,脱鞋搜身关闭网站等,我们在离杭州400公里以外的温州,也受到牵连,生活工作也都受到影响,这种防患,貌似安全,实则不然,且也人为地加快了经济下行的步伐,对社会发展也起到了阻碍作用。2、G20的第一主题是创新,但G20之后,省内各级政府对专利的补助推迟了,有的停掉了,有的减少了,虽然各级媒体对创新宣传加大了,但实际支持力度大大减弱了,何故?省委省政府等省级机构能将大多数国家政策南辕北辙。 省委、省政府等省级机构数量繁多,人员不少,动用的财源极大,但它们是多余的,它只是一张多添的F·B温床,并且在国家与地级市之间,起到扭曲作用,阻碍着城市发展,阻碍着国家发展,这些机构应该取消。 简政放权要想能真正落实,省委、省政府等省级机构必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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