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测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手机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1064|回复: 2

山东提出今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七项重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1 08: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管理系统

一分钟快速注册,轻松融入检测圈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山东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座谈会日前在济南召开。会议对201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该省今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七项要求,确保实现“设计和施工阶段的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不少于80个;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建筑17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7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的目标。
    今年该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指南,以贯彻落实国办发1号文件和《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线,积极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科技创新驱动”两大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目标考核,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建设科技和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实现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建设美丽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七项要求主要为,一是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以新建单体建筑评价标识推广、城市新区集中推广为抓手,以政府投资的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为重点,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引导项目建设有关主体设计、建造绿色建筑,鼓励申报国家绿色生态城区,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要将建筑项目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落实《条例》规定,在规划审批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落实到位。要抓住当前国家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有利时机,提请城市政府制定完善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
    二是认真宣传贯彻《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各地要将建筑节能宣传月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计划,上下联动,全面集中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取得实效,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深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今年,该省级财政将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3.5亿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市要及时将省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分解到县(市)、落实到项目,明确改造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要加强对所辖县市、项目的跟踪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造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着力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要求积极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对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分批建立节能监测系统,实现能耗、水耗等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控。要进一步加强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尽快与省数据中心联网并上传能耗数据,形成覆盖全省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网络。
    五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要求按时完成2012年度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及2011年度之前批准示范市、县的验收工作。要以太阳能浴室、保障性住房太阳能推广、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工程及阳光学校、阳光医院四类工程及可再生能源复合深度利用为重点,编制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工作。
    六是切实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实施“12223”工程,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攻克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鼓励、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采取多种合作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一批省级建设技术研发中心。要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及验收,重点抓好国家水科技重大专项、美国能源基金会项目及厅墙材革新、建筑节能科研项目和示范工程的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
    七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要求积极推进城市“限粘”,列入国家和省第一批“限粘”城市(县城)名单的地区,要确保年底前实现“限粘”目标。要巩固发展“禁实”成果,自今年起,在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开工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实心砖和烧结普通砖只允许用于建筑基础部位和部分特殊部位,确保新型墙材工程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并逐步向农村延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5 16: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你的帖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5 16: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播台
招聘信息台 我也要招聘

QQ|小黑屋|手机版|工程检测网检测论坛 ( 苏ICP备09082304号-7 )

GMT+8, 2024-5-7 00:22 , Processed in 0.076527 second(s), 22 queries .

咨询电话:0571-87163301

Copyright © 2012-2020, 工程检测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