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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住建厅同时印发四项规定,严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副科以上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记者了解到,8月下旬,江西省住建厅同时下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报告和挂牌督办管理规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违纪违法行为移送规定》等四项规定。规定所称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城乡规划管理、城市建设和管理、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安全、资质审批、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投诉、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江西省住建厅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发现或接到检举、控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和调查处理,同时将有关情况抄告纪检监察机关。
该厅强调,凡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或者本单位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一律进行问责;谋取私利的视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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