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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kouzhikun

[已解决] 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可不可以双倍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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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23: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管理系统
重量偏差不合格 不可以进行双倍复检 要退场 我在实验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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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08: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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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cjc.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jA0NzB8Y2RhN2IxMDExMGNkYjQyZGY5OTJhMDhlNmFmNTgyNDh8MTczMjQ0NDQ2Mg%3D%3D&request=yes&_f=.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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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5 08: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钢检质发( 2013)2号

对GB 1499.1-2008有关问题的回函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来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单位在函中提到依据GB 1499.1-2008标准“对钢筋重量偏差的测量检验结果超出标准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是否可以复验”的问题。在标准中未明确重量偏差是否复验,我中心在执行国家监督抽查中,依据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305.2-2010《热轧光圆钢筋》,“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可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原样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备用样复检”,对重量偏差仅在原样上复检,并不进行复验。
    此致,仅供参考。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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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7 16: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钢筋重量偏差不合格,不得双倍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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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08: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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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处所说的权威解释指的就是“钢检质发( 2013)2号和3号文”,那恰恰更说明了重量偏差应该复验。
抛开以上2文,钢筋在复验问题上执行的标准是GB/T17505,其中对复验的要求说的很明确。
在看以上2文时,难道就不想一想强度是否也不复验吗?
另:理论上合不合理与现行标准中的要求并一是一回事。检测单位执行的应该是现行的标准,而不是可能更合理的理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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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10: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楚西 于 2015-5-29 10:58 编辑
hebsky 发表于 2015-5-29 08:44
如果此处所说的权威解释指的就是“钢检质发( 2013)2号和3号文”,那恰恰更说明了重量偏差应该复验。
抛开以 ...

人家检验机构致函,别人复函,一问一答,你相信我,我才答你的呀,呵呵!复检,是可能对样品代表的抽样基数材料品质的怀疑,也是对自身检测能力的不确定度控制的一个要求(当然建材检测不确定度主要来源于样品的不均匀性)。重量偏差不合格,如是出现在检测能力上,可以复验,因为样品本身没有补破坏,再量一下,再称一次,再算一遍就OK;力学性能则不然,拉过一次样品就废了,量值不可复现,只能重新取样复检。当然,作为材料经销商或施工方,他们肯定有意见,一次定调就没了作假的机会了;即便是力学性能,如果真正见证取样到位,复检能真的柳暗花明变为合格的机率是多少大家心里都有底,如果真的合格的,自然很可能是检验机能检测能力上的问题了......所以这事需要个权威回复,不然争论不休,那还有完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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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15: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工程检测网检测交流官方QQ群
a楚西 发表于 2015-5-29 10:45
人家检验机构致函,别人复函,一问一答,你相信我,我才答你的呀,呵呵!复检,是可能对样品代表的抽样基 ...

1、产品验收一般有2种方式,一次抽样(如水泥的强度)或二次抽样(钢筋的强度),具体采用哪种抽样方式与检测机构的“不确定度控制”无关。其核心是用最小的代价将错(漏)判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此处的错(漏)判是由于材料质量的随机性和抽样的偶然性造成的,与检测机构的能力无关。否则,我们难还要对强度判为合格的钢筋也再双倍复验吗?
2、此“一问一答”是否算权威回复还要看是否答非所问。问题针对的是GB1499,而答复却说的是CCGF350.2。CCGF350.2只适用于监督抽查,不适用于针对工程的交货验收。当然,你就是参与的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那确实可算“权威回复”。
3、大家在钢筋进场检验工作中,有谁会按CCGF350.2的要求执行?如果找来看一眼其中在强度方面对抽样基数、样品数量、复检备用样数量等的要求,就能明白此回复说的是什么问题了。
4、该3号文中指出:“2012年修订的GB 1499.2标准“复验与判定”中,己规定“钢筋的重量偏差项目不允许复验”,该标准已上报标委会待批。”这恰恰说明现行版本的标准在重量偏差上是(双倍)复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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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9 21: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楚西 于 2015-5-29 21:44 编辑
hebsky 发表于 2015-5-29 15:27
1、产品验收一般有2种方式,一次抽样(如水泥的强度)或二次抽样(钢筋的强度),具体采用哪种抽样方式与 ...

细看了回函及你的回复,觉得你说的有一定道理。
1.这个回复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只说了自己的作法作为参考意见2.但我觉得GB/T17505说得不是明确,而是含糊,所以让人费解;
3.但2012年修订的GB 1499.2标准“复验与判定”中,己规定“钢筋的重量偏差项目不允许复验,是一个对争议问题的针对性很强的补充,不能成为你认为“该复验"的反面证词,既然修订,当然是证明不能复检的合理性。你很认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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