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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技巧] 辞职?人走可以,证书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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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1 16: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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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建造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时,可能会遭遇原单位不配合,甚至被故意刁难的状况,导致出现“人走了,证留下”的强迫挂证乱象。

  【本人举报,与该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2017年,在住建部公布的一建注册“不通过”人员名单中,就有建筑业同行在无奈之下,自己举报了自己--“本人举报,与该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出现这样的情况,哭笑不得的同时,背后折射出的更多是建造师等执业人员深深的无奈。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接连下发通报,对执业证书变更、注销注册过程中,不配合、甚至故意刁难证书持有人的3家公司进行处理,并信用扣分。
  可以说,3位同行的遭遇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追根溯源,现行的一些制度、规定导致了持证人同注册公司之间,关系的不对等。一旦原单位不同意证书转出,持证人往往申诉无门。
  特别是在2017年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一旦正式实行,可能会有更多类似情况发生。在此也呼吁行业主管部门,能早日出台相应政策,保障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正当权利!

  【人可以走,证留下】
  国家实行建造师制度以来,一直忽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建造师的执业自由。现在国家也积极提倡各种职业者的工作自由,发挥自己的长处。
  但是建造师自由吗,一点都不自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的政策是保护企业,让企业控制建造师。
  建造师和别的打工者不一样,比如说我是一个搞销售的,今天不好卖,明天换别家,卖别的东西,可以自己销售几样东西,很自由。
  但是建造师就不一样了,我不干了,你能走吗,试试看,你可以走,企业可以给你结算工资,但是,呵呵。
  建造师的一把锁在企业里,你想走没门。你注销、转注、延续不是建造师本身说的算,而是看企业领导高不高兴。
  结果是人走了,信息还在原来的公司里面,成为被挂靠者。

  【建造师其实是被企业拴着的蚂蚁】

  建造师好比一群蚂蚁,就是没有日夜的干活,想自由没门。你不管干什么,必须有锁,但是你自己解不开。
  有的时候我想城乡建设部门难道不知道,施工企业的老板都是什么人,其实都是些社会人,黑白通吃,要不开不了公司。
  往往这些人受过高等教育的很少,他们到处找社会的缝隙,你一个建造师能和他们讲出道理非常费劲。
  所以说,有关建造师的各项业务不能放到企业手里,必须掌握在建造师的身上。
  国家应该加强对建造师的保护,使建造师有充分的自主权,保护自己的权利。
  使企业和员工都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进行,我拿着一本建造师证(犹如驾照),我给你开一天的车有问题找我,我不想给你开车了,拿着驾照我就另寻他处。这才是建造师的执业道路。
  什么是建造师,建造师必须有对国家和人民的信念,有国家意志,有着比一般人强烈的责任感。
  要的是自身的价值,而不是证书本身给自己和企业带来的利益。
  但是现实却是,国家的四库一平台里面,很多建造师都是被“注册”的,还有一部分是人证分离的(不是想分离,而是出不来)。
  希望国家大力开展建造师的改革,让这群蚂蚁找到自己要去建造的穴洞,而不是被拴着天天乱转。
  建造师不在场,没有身份证,建造师的任何手续都办不了,这才是对个人的保护。
  如果企业全都给办了,那以后就别叫建造师了,因为没有把建造师当人,只是一个附属,没有任何权利。

2018二级建造师张铭公路实务冲刺视频课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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